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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覺得如果每個人都有一人份的快樂,兩個人加起來的快樂是可以大於二的。
一個人的生活很自由自在,也可以很快樂,但對於那份大於等於二的快樂總是很期待的。
找到那一個認為可以和她創造更多快樂的人是不容易的一件事。
甚至可以說在找到的那一瞬間,就已經是一種快樂了。
不過並非每個人都需要這個兩人份以上的快樂才活的下去。
我們擅自捧著自己的快樂向對方強迫推銷,這樣的結果只會彼此消減快樂罷了。
懂得為對方著想,不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不快樂上,這才是要緊的事。
有緣,歡喜珍惜,無緣,瀟灑放下。
還只有一人份快樂的人,請努力每天讓它發光發熱,總是會有人看到,而願意與你一同創造大於二的快樂。
Cherish the happiness you've got, and try hard to create more of it at all time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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