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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這個數字真奇妙。
距離我們分手也剛好六年了,妳卻寄了一張照片給我,那是以前我為妳拍的。
永遠不會忘記在那一個河岸,妳蹲在草地上,拿著貓尾草玩弄的純真模樣,好像小孩。
恰巧看到這一幕的我,拿起了相機將妳照了下來,之後妳說要把這張留著,我們都很喜歡。
雖然妳現在在地球的另一端,或許也正在哪個地方的草地上嬉戲,但是這一張照片又讓我感覺離妳好近、好近。
妳說妳過的很好,也問了我的近況,但卻沒有說明為什麼要附上這一張照片。
如果說是要把有我在上面的物品全部清掉,照片上也沒有我的存在,為什麼要交還給我?
短短的半年,對一段感情來說雖然不長,可是妳給我了好多。
我很抱歉沒能給妳應該得到的愛,這張照片上的純真女孩當時想要的就是更多的幸福,對不起。
妳問我們還能回到過去嗎?
我真的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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